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
中心负责为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交易登记编号,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交易信息,接受交易报名,统筹安排交易场地,接送评审专家,组织交易项目开标、评标,出具交易鉴证书。对进入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场内监督,协助纪检监察和行政监督部门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热情服务。
中心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为各类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受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报名、咨询等服务。
三、依法交易。
中心坚持依法交易,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
四、公平交易。
中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透明、便捷、高效服务。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在中心公开各类交易项目的办事流程、交易时限。
五、廉洁交易。
中心坚持廉洁交易,做到“十不准”:不准态度生硬;不准随意许诺;不准参加中介;不准接受吃请;不准介绍队伍;不准受礼索礼;不准操作评标;不准暗中干预;不准泄露机密;不准优亲厚友。
六、文明服务。
坚持文明服务,所有工作人员着装整齐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主动热情,为各项交易活动提供优良的环境和一流的服务。
七、社会监督。
中心对上述承诺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凡发现中心工作人员有违反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均可进行举报。中心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后,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答复或解释,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中心服务和监督电话:0391-613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