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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景城路(王廷大街至卫沟段)河坡绿化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2089次 发布时间:2020-11-20

温县景城路(王廷大街至卫沟段)河坡绿化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温交易【2020】149 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20】11-1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县景城路(王廷大街至卫沟段)河坡绿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谈判公告项目概况

温县景城路(王廷大街至卫沟段)河坡绿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5日9点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现更正为谈判公告项目概况

温县景城路(王廷大街至卫沟段)河坡绿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日9点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原谈判公告二、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国家工商机关部门合法的合格有效且具备“园林绿化”经营内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的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无在建的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 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一律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现更正为:

谈判公告二、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国家工商机关部门合法的合格有效且具备“园林绿化”经营内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以上的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无在建的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 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一律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三)原谈判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 月19日至2020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现更正为:

谈判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 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原谈判公告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 25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谈判公告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原谈判公告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5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谈判公告五、开启

时间:2020年 12月1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一)原谈判文件谈判二须知表第11项

谈判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 18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谈判文件谈判二须知表第11项

谈判时间及地点2020年12 月 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原谈判文件三谈判程序(六)3资质要求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国家工商机关部门合法的合格有效且具备“园林绿化”经营内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的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无在建的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 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一律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现更正为:

1、谈判文件三谈判程序(六)3资质要求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国家工商机关部门合法的合格有效且具备“园林绿化”经营内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无在建的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 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一律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三)原谈判文件五、合同签订及条款12. 工程款支付方法: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审计决算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养护期(一年半)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现更正为:

谈判文件五、合同签订及条款12.工程款支付方法:工程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期满支付合同价款的1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一年半养护期满后经审计部门核准达到养护标准后支付全部剩余价款。在结算过程中决算审批的当年合同总价款即调整为决算审计价。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20日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15139122806

地址:温县赵堡镇

 2、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方式:0391-8365101

地址:温县慈胜大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电  话:0391-836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