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公安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温县公安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温县公安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温交易【2016】306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6】286号
1.3资金来源: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4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标准化人员信息综合采集设备(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1.5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1.6质 量: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持有合格有效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6年12月20日16时 00分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获取。如有补遗网上另行通知,相应顺延开标时间。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开标前交纳。
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0元
开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号:100435110440010001
保证金的形式:企业账户转账
递交时间:响应人必须于2016年12月20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文件;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保证金缴款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注:以上均为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县公安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339133896
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391-3679866 18003917278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监督部门:温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1-6197778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