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城区违法取证球机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温县城区违法取证球机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温县城区违法取证球机设备项目
1.2项目编号:温交易【2016】173号
1.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1.4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为温县城区增设一体化违法取证球机设备9套。(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5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企业,持有合格有效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
2.3、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6年8月25日16时 00分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获取。如有补遗网上另行通知,相应顺延开标时间。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开标前交纳。
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元
开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号:100435110440010001
保证金的形式:企业账户转账
递交时间:响应人必须于2016年8月25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文件;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15时3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保证金缴款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注:以上资质证书为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 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3849593688 联系电话:0391-3679866 18003917278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监督部门:温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1-6197778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