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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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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温县城区照明亮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4297次 发布时间:2019-12-20

温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温县城区照明亮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温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温县城区照明亮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温县城区照明亮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温交易[2019314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9310

三、项目预算金额:一标段:2968.14万元,二标段:一标段控制价的1.4%

四、采购需求:

1.一标段:县政府、县人大、太极游园、建苑游园、黄河路道路沿线、太极路2个转盘、太极路道路沿线以及环城东渠景观设计及建设;东渠以东5000米路灯采购安装等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标段:温县城区照明亮化项目监理。

2. 一标段:供货及安装期: 30日历天。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供货及安装期、质保期。

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4.质量要求:一标段: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二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2一标段:

6.2.1投标人须具有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财务、信誉等方面具备供货安装能力;

6.2.2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委托代理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等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个人养老保险清单)。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予更换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资格((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6.2.3财务要求: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 3 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6.2.4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二标段:

6.3.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016101日以来企业具有城市照明工程或景观亮化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合同日期为准;

6.3.2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6.3.3财务要求: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 3 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6.3.4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七、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201912230830分至20191227日 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质询室。

7.3方式:招标文件售出时间:2019年12月 23日—2019年12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7.4招标文件售出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质询室;

7.5招标文件售出方式:现场出售;

7.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7.5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一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二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113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开标当日公示牌)。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113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开标当日公示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温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91-6129933

地址:温县黄河路

2.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5716521263   0371-86688490

地址:焦作市摩登街9-3-09

 

 

 

发布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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