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更新、新增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建设智能信号灯指挥平台等交通设施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更新、新增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建设智能信号灯指挥平台等交通设施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更新、新增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建设智能信号灯指挥平台等交通设施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17]35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7]25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更新、新增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建设智能信号灯指挥平台等交通设施项目二次主要内容:该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新增及更新信号灯各两处、建设智能交通信号灯指挥平台、安装机动车分道牌、指路牌、施划信号灯处热熔标线等;(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为电子警察设备。(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3、第一标段资质要求: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专业分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拟派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二标段资质要求: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4、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交通信号灯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电子警察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近三年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六、招标信息
1、报名须知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已入库且资质符合的企业可以直接网上报名,未入库企业进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xggzy.com/)按照《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要求先网上提交信息经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方可带原件来现场备案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0日9时00分-2017年5月 18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的下载
3.1、2017年5月10日9时00分-2017年5月18日17时30分,通过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3.2、通过个人网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元/标段、手续费交易金额的7%,0.5元封底,20元封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日9 时00 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其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在线支付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二标段: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
递交时间:2017年5月27日16时前,以系统确认为准。
具体详见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及《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征集会员的补充公告》。
十、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温县太行路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91-610659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娄女士
电 话:0391-2607666
监督单位:温县财政局 电 话:0391-6197778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