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更新、新增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建设智能信号灯指挥平台等交通设施项目废标公告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所的委托,就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更新、新增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建设智能信号灯指挥平台等交通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失败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更新、新增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建设智能信号灯指挥平台等交通设施项目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17]35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7]25号
三、采购内容:
一标段:为新增及更新信号灯各两处、建设智能交通信号灯指挥平台、安装机动车分道牌、指路牌、施划信号灯处热熔标线等;(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为电子警察设备。(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17年4月6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7年4月26日
2.评标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
3.评标委员会名单:张改霞、曹红彬、范玉芹、王振宇、郭明
4.评标结果:
第一标段: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标段招标失败;
第二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标段废标。
六、本次评标联系人事项:
采 购 人: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91-6106598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娄女士
电 话:0391-2607666
八、监督部门:温县财政局 电 话:0391-619777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