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建、修缮“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程三次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县财政局的委托,对2015年新建、修缮“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程三次招标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5年新建、修缮“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程(三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15】147号
三、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2015年新建、修缮“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程二标段三次招标。招标内容为:温县岳村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程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15年10月9日,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评标日期:2015年10月30日
评标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
六、评标结果: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翔宇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09244.36元
项目经理:张德军 注册建造师证号:豫241141452445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林州市金大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12725.23元
项目经理: 张京艳 注册建造师证号:豫241131335578
工期:90 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10481.29元
项目经理:张巧萍 注册建造师证号:豫241131339136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七、评标结果公示期: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1月20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温县财政局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135985089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530969789
监督部门: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1-6192411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对招标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答复或对答复结果仍有异议的,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 标 人:温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公司: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