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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温县祥云镇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双拱连栋薄膜温室)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2768次 发布时间:2021-09-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温县祥云镇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双拱连栋薄膜温室)项目已由温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资金,招标人为温县祥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1年度温县祥云镇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双拱连栋薄膜温室)项目

2.2 项目编号:温交易【2021】 138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21】124号

2.3 项目概况:建设长96米,宽100米双拱连栋薄膜温室2栋,结构类型为轻钢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项目地点:温县祥云镇。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一项。

3.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该规定(试行)》执行。

3.3 投标单位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3.4 财务要求:企业近二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 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