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焦作市地方道路及桥梁灾后重建项目(第一批)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温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天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焦作市地方道路及桥梁灾后重建项目(第一批)
2.2项目编号:温交易【2021】176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21】157号
2.3项目地点:温县
2.4项目概况: 一标段:该项目为X063亢沁线(林召至黄庄转盘)、X063亢沁线(亢村至温沁路)、X061北卫线(北保丰至新朱线)、Y008岳西线(武孟线至王园线)四条道路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二标段:场地清理、挖除旧路面、拆除结构物、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修复、安装道路交通标志及护栏、施划道路交通标线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6个月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 “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1.4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3.1.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3.1.6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二标段: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 “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2.4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3.2.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3.2.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3.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开标当日公示牌)。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开标当日公示牌)。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8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开标当日公示牌)。
7.3中标结果请登录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91-6185645
地址:温县司马大街与武孟线交汇处正北170米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91-8363879
地 址:温县司马大街与太行路交叉口中原鞋城内8栋
10.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部门:温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91-6199092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