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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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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黄绿色生态廊道示范带(温县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6647次 发布时间:2021-02-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黄绿色生态廊道示范带(温县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债券+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温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模式)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沿黄绿色生态廊道示范带(温县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2 项目编号:温交易【2021】21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21】25号

2.3 项目概况:沿黄廊道绿化及景观、新蟒河美化护堤,配套建设景观道路11.9公里及附属配套设施等,本项目分两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项目地点:温县;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对该项目实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图、工程造价、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办理相关的其他手续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二标段:监理(项目施工范围内的监理工作)。

2.7 计划工期:第一标段24个月(含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

第二标段:施工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

2.8 质量要求:第一标段: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符合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要求;施工达到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第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②具有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①”“②”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缴纳的2020年6月份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该规定(试行)》执行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缴纳的2020年1月份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相应年份审计报告(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财务报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18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总承包(EPC)项目施工业绩)

注: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指的是:合同金额1亿以上(含1亿)的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信誉要求: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网页查询打印时间应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3.7投标单位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3.8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成员组成牵头人须为施工方,且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

④具有相同资质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且承担相同工作的,以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注:1、以联合体投标的,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只以牵头人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二标段资质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缴纳的2020年1月份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单位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2 40800—20212182300(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开标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标。(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到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招标文件的获取。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312 09  00 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重要提醒事项

7.1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请各投标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人参加谈判会议(带身份证原件)。

7.2 会议开始前请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消毒、体温检测以及现场填写健康承诺书等工作。

7.3 为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充分,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开标现场。

8、联系方式

  标 人:温县交通运输局

  系  人 苏女士

话:  13939109881

址:焦作市温县黄河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系  人:范女士

话:0391-8363691

址:焦作市工业路东城花园商业街东区1号楼

9、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1-6192411

                                                         2021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