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公安局后勤配套业务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县公安局后勤配套业务用房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温县公安局后勤配套业务用房项目
2.2 项目编号:温交易【2021】20号 温政采【2021】20号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工程概况:该项目为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851.7㎡,层数为地上三层,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建设地点: 温县
2.6 工 期:12个月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3.1.2(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证明)
3.1.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2月4日8时00分—2021年2月18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由投标人开标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标。(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到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招标文件的获取。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2月 25日 9时 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重要提醒事项
7.1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请各投标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人参加谈判会议(带身份证原件)。
7.2 会议开始前请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消毒、体温检测以及现场填写健康承诺书等工作。
7.3 为确保判文件递交时间充分,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开标现场。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温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339133639
地址:温县黄河路
8.2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方式:0391-8365101
地址:温县慈胜大街
9.监督部门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1-6192411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