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0年度温县黄庄镇南韩村水果大棚种植项目已由温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扶贫资金,招标人为温县黄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温交易【2020】70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20】6-2 号;
2.2项目概况:建设大棚6座(规格:长80米,宽20米,6座大棚共9600平方米),结构为钢架结构。建设冷库1座,长25米,宽10米,高3.1米。建设生产辅助用房120平方米。建设入园路,长162米,宽4米;
2.3项目地点:温县东韩村;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30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投标人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该规定(试行)》执行;
3.4诚信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人出具网页彩色截图加盖企业法人章证明);
3.5财务要求:近三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6投标人需提供 2017年6月 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3.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0年6月2日9时00分--2020年6月8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开标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标。(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到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招标文件的获取。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重要提醒事项
7.1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请各投标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人参加谈判会议(带身份证原件)。
7.2 会议开始前请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消毒、体温检测以及现场填写健康承诺书等工作。
7.3 为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充分,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开标现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黄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3939164309
地址: 温县人民路与南仓线交叉口东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5517778922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与焦东路交叉口林源大厦
九、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1-6192411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