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温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20]38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20]04-3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的0.2%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温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审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期限:90日历天
3.资金来源:国开行贷款资金
4.质量要求:合格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4.业绩: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10000万元以上的决算审核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7.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2020年4月17日 8时00分—2020年4月23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7.2地点:2020年4月17日 8时00分—2020年4月23日17时30分,通过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7.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已入库且资质符合的企业可以直接网上报名,未入库企业进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xggzy.com/)按照《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 要求先网上提交信息经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方可带原件来现场备案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报名。
通过企业网银购买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文件《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电话: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徐先生 电话:18003713782
7.4通过网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包、手续费交易金额的7‰,0.5元封底,20元封顶。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5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开标当日公示牌)。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开标当日公示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重要提醒事项
1、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请各投标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人参加开标会议(带身份证原件)。
2、会议开始前请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消毒、体温检测以及现场填写健康承诺书等工作。
3、为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充分,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开标现场。
十二、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温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原先生
电话:15639191138
地址:温县黄河路
2.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方式:0391-8365101
地址:温县慈胜大街
发布人: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 4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