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电话:0391-6135050

招标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温县郭熙大街(太极大道-黄河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4881次 发布时间:2019-08-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县郭熙大街(太极大道-黄河路)道路工程已由温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性债券,招标人为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2.1 郭熙大街(太极大道-黄河路)道路工程项目位于温县城区东渠西侧,全长1260米,施工内容主要包含:花岗岩路面辅装;沿街绿化和微地形处理;安砌道牙石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砌筑树池、花池;景石、电气及给排水安装等

2.2 项目编号:温交易【2019209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9195

2.3 工程地点:温县

2.4 工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及监理,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施工):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3.3诚信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4财务要求:近三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5信誉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主要针对企业以往履约情况不少于一个(业主证明)。

3.6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并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监理):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需提供主要监理人员的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按实际成立年份或月份提供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售出时间:2019年  8 月  21 日—2019年  8 月 27 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售出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质询室;

4.3招标文件售出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一标段: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并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二标段: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主要监理人员的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按实际成立年份或月份提供财务报表)。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9    10    00  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企业基本账户转帐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一标段(施工):人民币 280000元整(贰拾捌万元)

二标段(监理):人民币4000元整(肆仟元整)

开  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  号:100435110440010001

递交时间: 2019 年  9     5   日16:00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女士           

  话:0391-6193513    

地址:温县黄河路36号

招标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439126668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9、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1-6192411

 

                              2019 年   8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