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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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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子夏湖(公园)、慈胜湖(公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6501次 发布时间:2019-08-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县子夏湖(公园)、慈胜湖(公园)建设项目已由温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招标人为温县中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2.1 本项目为温县子夏湖(公园)、慈胜湖(公园)建设项目子夏湖(公园)位于子夏大街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总用地面积178808m2(约268亩),湖面占地面积65975m2,广场占地面积22016m2,绿化占地面积58996m2慈胜湖(公园、含马道街、祥云街等沿慈胜公园周边道路):位于慈胜大街南段西侧,总用地面积101142m2(约152亩),湖面占地面积16181m2,广场占地面积

21045m2,绿化占地面积43687m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 项目编号:温交易【2019210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9194

2.3 工程地点:温县

2.4 工期:30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2.7投标要求:各投标人在该项目标段中只能投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施工):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合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拟任施工组成人员中至少含1名园林、电气、城建、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须有本单位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3、诚信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4、财务要求:近三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5、近三年以来承揽或完成过一项园林市政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含)以上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投标单位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监理):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需提供主要监理人员的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按实际成立年份或月份提供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售出时间: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售出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质询室;

4.3招标文件售出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一标段: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企业养老保险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组成人员中至少含1名园林、电气、城建、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须有本单位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以来承揽或完成过一项园林市政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含)以上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二标段: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主要监理人员的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企业养老保险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9  2   9   00  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企业基本账户转帐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元)

 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号:100435110440010001

递交时间: 2019 年 82816:00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中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话:0391-6193513    

地址:温县黄河路36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话:0391-8363879

 址:温县司马大街与太行路交叉口中原鞋城内

9、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1-619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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