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权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温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温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项目编号:温交易【2018】266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8】211号
二、项目名称:温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权项目
三、招标内容简要说明:温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权,授权范围包括建筑垃圾运输权和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权。
温县城市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温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权项目的中标人,由中标人出资在温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该公司将被授予特许经营权,负责本项目的立项、可研、环评等建设前期工作、建设和经营管理等,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依法从事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消纳、产品的生产、销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拟投入资金:8000万元
五、年处理能力:50万吨/年
六、资金来源:中标人出资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的报表应包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要求必须盈利)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已有年份提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已有年份提供或由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相关专业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等要求);
(五)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垃圾运输、处理、生产及资源化利用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并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且控股人不能为同一人。
八、报名须知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已入库且资质符合的企业可以直接网上报名,未入库企业进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xggzy.com/)按照《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要求先网上提交信息经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方可带原件来现场备案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9时00分—2018年12月10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九、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 2018年11月30日9时00分—2018年12月10日17时30分,通过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在报名缴费后自行下载。
10.2 通过个人网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手续费交易金额的7‰,0.5元封底,20元封顶。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1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三、 其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在线支付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整
递交时间: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12月17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确认为准。
具体详见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及《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征集会员的补充公告》。
十四、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温县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3939153865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91-2607666
十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1-6192411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