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县人行道改建道路工程已由温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招标人为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温县人行道改建道路工程,主要内容为:慈胜大街(黄河路-太行路)、人民大街(黄河路-太行路)、古温大街(黄河路-太行路)、古温大街(太行路-太极路)、司马大街(老温孟路-太极路)人行道改造,改造内容为:拆除人行道及基础、侧石及基础;铺设透水砖、水泥、石灰土,安砌侧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项目编号:【2018】276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8】 214 号
2.3 工程地点:温县城慈胜大街、人民大街、古温大街及司马大街
2.4 工 期: 45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控制价:114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价在1500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开标时须出具该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原件,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社保;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售出时间:2018年 11月 19 日—2018年 11 月 23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售出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质询室;
4.3招标文件售出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材料及要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12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显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企业账户转帐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
开 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 号:100435110440010001
递交时间:2018年 12 月 5 日16:00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0391-6129060
联系地址:温县黄河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243039601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1号楼27层2702号
11、监督部门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1-6192411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