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改造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改造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改造维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温交易【2018】260号 温政采【2018】204号
2.3 建设地点: 温县
2.4 工 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工程概况:墙体涂料;天棚吊顶;粘贴地板砖;水路改造;卫生间改造;线路改造;灯具安装;门、窗改造;屋顶防水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8资金来源:县财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无在建的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 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一律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3.1.2(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证明)
3.1.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已入库且资质符合的企业可以直接网上报名,未入库企业进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xggzy.com/)按照《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要求先网上提交信息经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方可带原件来现场备案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报名。
5、报名时间:2018 年 11月 7日 9 时 00分—2018 年 11月 16 日17时 30分(节假日除外)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2018 年 11月 7日 9 时 00分—2018 年 11月 16 日17时 30分,通过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在报名缴费后自行下载;
6.2通过网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手续费交易金额的7‰,0.5元封底,20元封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月28日 9时 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其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在线支付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 (¥32000.00元)
递交时间:2018年11 月 23日16:00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确认为准。
具体详见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及《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征集会员的补充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403999992 电 话:0391-8365101
地 址:温县黄河路 地 址:温县慈胜大街
11.监督部门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1-6192411
2018年 1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