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已由温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温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温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温交易【2018】104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8】80号
2.3工程地点: 温县。
2.4项目工期:720日历天。
2.5工程概况:1、安置区位置:前上作二、三四期位于东一路以东、郭熙大街以西、黄河路以北、太行路以南(建设东路南北两侧);太极镇一期位于规划太极路以东、常阳路以南区域徐沟村土地内。2、建设规模:前上作二、三四期安置区占地约73.35亩,建筑面积约117310.98平方米;太极镇一期安置区占地约88.78亩,建筑面积约123807.5平方米。具体数据以该项目规划设计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及配合完善外部供电供水,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设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1标段施工标段;2标段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公司为央企或上市公司(不含新三板上市),企业注册资金为5亿及以上资金,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
3.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3.3拟任施工组成人员中至少含1名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且具备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4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须有本单位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5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并具有相关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监理工程师不低于5名(包含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其他人员须具有监理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需在本单位注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截图(须经网上查询)为准;
3.6 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10万平米(含)以上公用建筑监理单项合同业绩1份;
3.7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原件(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开具有效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到开标的前一天,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14日至 2018 年 6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温县慈胜大街天天大酒店南邻)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购买投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类似业绩,以及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审查,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整,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4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温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336862131 电 话:13782665202
监督单位: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1-619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