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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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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关于温县陈家沟改建排污一期(东线)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3659次 发布时间:2018-04-16

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关于温县陈家沟改建排污一期(东线)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清单图纸及文件点击链接在百度云盘自行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_ysUQflCRnzcy2lgMo2Ww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温县陈家沟改建排污一期(东线)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温县陈家沟改建排污一期(东线)工程

1.2 项目编号:温交易【2018】35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8】39号

1.3 资金来源:市奖补

1.4项目内容:温县武孟线??辛堂(陈家沟东线)排污管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5计划工期:50日历天。

1.6 项目预算:60.09万元。

1.7质量:合格。

1.8工程地点:温县赵堡镇陈家沟村东

2.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注:本文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或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含本项目开标当日或之后开始公示的项目)。如“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须在响应性文件中附

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一律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2.3 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开具时间从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之日起到开标的前一天,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2.4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8年4月23日17时30分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获取。如有补遗网上另行通知,相应顺延谈判时间。

3.2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开标前交纳。

4.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4.1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仟元整(¥12000.00元)。谈判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企业账户转账。

开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号:100435110440010001

递交时间:投标供应商必须于2018年 4月23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4.2 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性文件;

4.3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 24日 9时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投标单位参加谈判会议须携带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财务状况报告(谈判会日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开具时间从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之日起到开标的前一天,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注:以上均为原件,资质证书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及资质证书二维码标识查阅企业相关信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13939197112

地址:温县赵堡镇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15517788767

监督部门: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1-6192411

2018年4月 16日

https://pan.baidu.com/s/1z_ysUQflCRnzcy2lgMo2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