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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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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第四实验中学围墙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3652次 发布时间:2016-05-03

温县第四实验中学围墙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温县第四实验中学围墙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本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县第四实验中学围墙工程

2、项目编号:温交易【2016】80 号

3、招 标 人:温县教育局

4、工程概况:新建围墙。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 2016年5月 6 日9时00分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获取。如有补遗网上另行通知,相应顺延开标时间。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开标前交纳。

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保证金的形式:企业账户转帐

保证金的金额 9500元整。

开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号:100435110440010001

递交时间:响应人必须于 2016 年 5 月6日 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 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文件;

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 9日15时3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投标人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银行转帐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财务状况报告(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的年份计算)。(注:以上均为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391-6185206 电 话:15939186883

监督单位: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1-619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