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城区部分公厕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温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温县城区部分公厕改造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温县城区部分公厕改造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温交易【2016】42号;
3.项目概况:改造十座公厕,搬迁流动公厕四座;
4.项目地点:温县城区内;
5.计划工期:50日历天内。
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所有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获取。如有补遗网上另行通知,相应顺延开标时间。
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企业账户转帐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000元
开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号:100435110440010001
递交时间:响应人必须于2016年4 月15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交易编号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文件;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4月 18日9时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投标单位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提供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财务状况报告(谈判会日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注:以上均为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温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39109198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尚楠
联系电话:15978786479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1-6192411
2016年 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