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县产业集聚区供水管网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温县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温县产业集聚区供水管网工程;
2.2项目编号:温交易【2015】191号;
2.3建设地点:温县集聚区纬二路北侧;
2.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5建设内容:本工程包含两段给水工程:司马大街――聚鑫大道给水工程全长约2160米;聚鑫大道――子夏大街给水工程全长约1831米。
2.6施工工期:60日历天 监理工期监控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7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监理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8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等全过程的监理;
2.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2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司马大街――聚鑫大道给水工程全长约2160米,管材PE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聚鑫大道――子夏大街给水工程全长约1831米,管材PE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等全过程的监理。
注:同一个投标单位只可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2、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资质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2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已入库且资质符合的企业可以直接网上报名,未入库企业进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xggzy.com/)按照《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要求先网上提交信息经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方可带原件来现场备案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报名。
5.报名时间
2015年 10 月20 日 9 时 00 分—2015年 11 月 2 日 17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
6. 招标文件的下载
6.1 2015年 10 月 20 日 9 时00 分—2015年 11 月 2 日17时30分,通过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在报名缴费后自行下载;
6.2 通过个人网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手续费交易金额的7‰,0.5元封底,20元封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10 日 9 时 00 分;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其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在线支付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一标段:肆万玖仟元整
二标段:叁万伍仟元整
监理标段:捌佰伍拾元整
递交时间:2015年 11 月 4 日 16 时前,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确认为准。
具体详见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及《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征集会员的补充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温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183482024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0391-3683999/13782858550
温县自来水公司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