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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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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温县农房抗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4954次 发布时间:2022-0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温县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天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2年温县农房抗震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温交易【2022】84 号    温政采【2022】91 号

2.3 建设地点:温县

2.4 工    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

一标段: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房屋抗震改造设计、鉴定、验收技术服务

二标段: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房屋抗震施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见证取样);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抗震鉴定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如为联合体投标,仅需提供牵头人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1.3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3.1.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3.1.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具有相同资质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且承担相同工作的,以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只以牵头人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3.2二标段: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2.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2.4业绩要求:投标企业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2.5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3.2.6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3.2.7投标单位须提交具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务备案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信用报告(未注明有效期的,自信用报告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并附开标前7天内电子信用报告查询截图(信用等级与纸质版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保持一致)。同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证明材料。开标后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基础上,负责查验第三方出具的信用报告,如未提交报告或报告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信用报告出具方式http://www.creditwx.gov.cn/cms/news/index/595547990899294208

3.2.8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 8   2 日至2022年 8  8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标。(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到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招标文件的获取。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8   23 9时00分,提交方式:网上提交。

6.2逾期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上传、签到及解密,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为2022年  8  23  9时00分。(北京时间)

7.2现场开标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开标当日公示牌)

7.3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在另行通知)

9、重要提醒事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和全程电子化评标的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焦作市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17:30;

清单造价技术问题请联系:刘工:13721426615,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10.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 侯先生

话:15939172600

         址:温县黄河路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91-8363879

   址:温县司马大街与太行路交叉路口中原鞋城内8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话:0391-8363879

11.监督部门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1-6192411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天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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